用法治呵护少年的你
稿件来源:西安文明网 发布时间:2021-06-15 10:16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图为西安市第一保育院的孩子们在欢度六一。见习记者 周恒宇摄

  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

  审视这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可谓亮点纷呈:加强校园安全、增设强制报告制度、严格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准入资格、建立校园欺凌防控制度、助力学生“减负”、细化网络保护……条文从72条增加至132条,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篇专章,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6个方面压实责任,回应社会关切,关注堵点痛点,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监护不再是“家庭私事”

  家庭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港湾,父母监护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核心。近年来,因父母监护严重缺位导致孩子受到伤害,或者父母以监护之名侵害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案例时有发生,公众对提高父母监护水平的呼声日益高涨,“家庭监护不力”也成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关注的重点。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回应现实,进一步明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规定监护人在未成年人人身、财产、监护、抚养、教育等权益保护方面要履行的具体职责,也明确划定了监护人行为的禁止边界。从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到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从在做出与未成年人有关决定时听取并尊重孩子真实意愿,到离婚时应妥善处理子女的抚养、教育等事宜;从不能让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到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新修订的法律全面细化和夯实了家庭保护的职责。

  另外,该法明确了国家对家庭监护进行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的责任,并通过建立委托照护、临时监护以及长期监护制度,加强检察机关对监护的支持、监督和干预,以家庭监护为基点架起国家、社会、学校等各方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桥梁。

  “家庭始终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道保护屏障,细化强化家庭监护职责非常必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唐洁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保护”部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在原有基础上加强相关主体的责任,让家庭监护不再失灵,同时也对留守儿童等社会关切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迫切需求进行了有效回应。

  还“小网民”一片清朗空间

  网络空间作为现实生活的延伸,已成为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环境。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网络欺凌、隐私和个人信息泄露等情况,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关注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在尊重未成年人网络空间权利的基础上,通过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来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权利以及权利的实现,还未成年人一片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限制也是一种保护。此次修订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相关网络行为进行了限制和规范引导,“不满16周岁不得开直播”等规定引发公众一致赞同。“我的孩子算是网络世界的‘原住民’,成长过程中各种电子产品几乎不离手。我希望孩子能利用网络学到更多知识,但又时刻担心鱼龙混杂的网络世界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家住西安市未央区海璟国际的张女士高兴地说,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家长们舒了一口气。

  对于“小网民”权益的保护,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法律对互联网平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一些缺乏自我控制能力的未成年人在观看网络直播过程中“一掷千金”为主播“打赏”的现象,法律明确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并规定了针对未成年人使用相关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同时,法律要求包括网信部门、网络产品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内的几乎与网络相关的所有主体,都要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中来,承担起相应的职责,当好网络空间的“护苗人”,为未成年人创造安全、温馨的网络成长环境。

  共同撑起未成年人

  健康成长的法治蓝天

  为孩子们撑好法律保护伞,给他们一个更安全、更温馨的成长环境,既是大家的共同心愿,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无责任则无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起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6大保护体系,对各社会主体应尽的职责进行了明晰划分,且首次将社会组织、社工写入法条,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社工参与对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社会观察等工作,形成党政领导、家校合作、社会参与、司法救助相结合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进一步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没有旁观者。”省人大代表李萍是渭南市杜桥中学的一名老师,她表示此次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学校保护职责,针对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教职员工实施体罚等问题作了专门规定,同时将性教育写入法律,还明确学校不得占用假期集体补课等,几乎是无死角地对孩子们的合法权益进行保障。

  增设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制度和强制报告制度,也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亮点。通过职业限制,将未成年人保护的预防关口前移,从源头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把见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时该不该“管闲事”的社会问题,变成强制的法定义务,让各类社会主体都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中。另外,不准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未成年人住酒店须询问监护人并加强登记管理、娱乐场所不得放行未成年人、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等一系列规定,引导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群体进行全方位的保护,无不折射出立法者对孩子们的关注与关爱。

  “整部法将尊重与理解嵌入字里行间,体现出立法理念的进步,也闪耀着以人为本的法治光芒。”唐洁说,随着立法与时俱进的完善,未成年人权益将得到越来越有力的保护,相信在法律的坚强守护下,每一个孩子都会拥有美好人生。(陕西日报记者 陶玉琼 见习记者 周恒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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